這個社會是商業社會,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多掙一點錢,這一點無可厚非。
哪怕HR知道員工在外面做兼職,只要不影響工作,一般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。
HR小劉有一天晚上刷朋友圈,發現公司的一位員工在朋友圈發一些護膚品信息。過了十分鐘之后,他發現這些產品信息被刪除了。
于是白天他找了一些員工側面了解,發現這位員工已經做了半年微商,現在公司一些員工都在他那里買護膚品。
這位員工很精明,他發朋友圈的時候會把公司的領導和HR都屏蔽掉,那天晚上他估計是忘記了屏蔽,于是索性刪除了信息。
小劉心想,幸虧還沒有鬧到老板那里。要不然老板會覺得他失職,都不知道員工私底下做第二職業。
公司領導向來反對員工從事第二職業,但是也沒有搬到臺面上來講,而且小劉也不愿意隨便處罰一位員工,萬一員工不服申請勞動仲裁,后果就不是他能控制的。
于是他側面打聽了一下,這位員工平常工作非常努力積極,部門領導很肯定他,他最近打算買房子,所以動了心思,開始做微商。
于是他找這位員工談話,進行了一番敲打,讓這位員工注意公司紀律,不要觸動紅線。
員工對他的提醒很是感激,于是小劉就這樣化解了一場風波。
小劉遇到的情況算是比較輕的,假如遇到那種嚴重的違反紀律的員工,可以將他們進行勸退。
第一步,先搜集他們做兼職的相關證據,然后找周圍的同事談話,找到人證和物證,并且讓這些員工做好保密工作。
再和違紀員工談話,在談話的同時做好錄音,在有證據的情況下,員工是不會否認的。然后告訴他,如果下次再犯,一定會勸退。
如果對方屢教不改,就和該員工的直接領導聯系,咨詢這位員工近期業績是否下滑,有沒有失職等情況,找出相關的證據,證明業績下滑和失職與兼職行為有關,并且和對方解除勞動合同。
勞動合同法有規定:如果勞動者和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,并且對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,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,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當然在現實中不能只看勞動法,HR在展開工作的時候不能只看條例,作風死板,而是靈活運用,讓問題得到一個最佳的處理結果。
本文系X職場原創文章,未經授權轉載必究。如需轉載請聯系官方微信號(xzhichang)進行授權。轉載時需在文章頭部明確注明出處,作者和原文超鏈接。
評論
還可以輸入500字 登錄
胡璐婷2020-08-10 11:32:32
兼職沒有錯吧?只要不是上班時間做,完全可以啊。至于直接開除或者怎樣的,對于沒有在上班時間從事兼職的,勞動法中并沒有相關規定要開除吧。對于兼職人人都可以做,畢竟在花銷和收入并不成正比的生活里,多賺錢讓生活過得更好一點沒有錯
回復